星期一, 3月 03, 2008

老人家喜歡亂亂走

看到這標題不要認為是我老爹有老人失智症的典型症狀迷路了,我說的是我自己無意間養出來的興趣。

認識我的朋友大概聽我說過,要比走路我沒在怕的,一趟沒走上三~四公里我是不太會喊累的。但我也不是從小就有這種「腿力」,雖然說我小時候我老媽都訓練我們家的小孩,一步的步伐要跨過一塊人行道上的正方形地磚。也就是後腳踩在一塊上,中間隔一塊,前腳在中間隔的地磚的前一塊上。

擅長走路散步這件事,大概起源我服務於前一間公司的時期。為了得到一個恰當的運動量,我在還沒買健身房的會員前的半年多,開始了走路散步的習慣。走的路線大致上是從我家走福和路接永和路轉竹林路回到起點這樣的路線,走一圈慢一點要一小時,快一點四十分鐘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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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的效果很明確的展現在我的腿粗上,一些原本穿不下的褲子,又能重新的回到我的腿上。也因此我的散步運動即使在後來上健身房,甚至定期打籃球之餘,還是一直的持續著。

路走多了當然走路的能耐是越來越強,這點在我去年跑去日本自助行的時候發揮到極致,我至少三次的卯起來為了觀賞日本的街道風景在吉祥寺、六本木跟淺草那邊用走的移動了原本是車站兩站間的距離。

在日本走我是給他一路走到回到飯店要把兩條腿以V字型的放在牆上消腫的境界,想來也是一種鍛鍊,我回台灣之後四月跑去花蓮玩,也是一口氣的把太魯閣的沙卡噹步道單趟4.3公里,來回8.6近9公理的路程給吞下了。

這樣子走久了之後,我開始進一步的發神經病又挑戰了新的路線,就是「福 - 城 大攻略」路線。也就是從我家的福和橋頭,一路走到敦南誠品翻翻書看看再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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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通常聽說過我走過這趟路線的朋友都會說我是神經病,不過我自己也不否認。

畢竟一個人單身沒女友,身邊的朋友又一個個的結婚去,我這單身公害的身份越來越見明顯。為了不要引起別人的家庭糾紛,有時候又窮不想花錢,找點什麼樂子的除了看漫畫、看二輪電影的之外,我大概就是剩下這個走路散步的嗜好了。

天哪,一個靠走路用來維持運動量的習慣,已經被我走成我這孤單老人的嗜好了,想來也真是可怕。

不過這種長距離的散步,對我卻是一種不太會膩的遊戲。由於我是個嚴重的路痴的關係,有時候一些路線可能隔個兩個禮拜沒走,我就不熟了,彷彿是新的路線一樣。
我通常在路線上安排的方式也很簡單,簡單到有點道家所謂的「隨波逐流」這樣的修行境界一樣。

隨波逐流講的是一種身安樂處就是心安樂處,或者反過來心安樂處就是身安樂處的一種實現法。古時候道家的修行者在自己對於「道」的領悟或身邊的煩惱到了一個瓶頸的程度的時候,就會選擇一條不大不小的溪流,自己弄一條船,把船推進水裡,人隨船、船隨水的往某個不知名的地方飄去。偶然或許船會因為溪流中的石頭或河道的轉彎而停下,此時對船上的道士來說,也許就是選擇下船走走看看的時候,因為這是天意讓你停船,文人雅士的流觴曲水也不過就是這麼回事。

那我是沒有高深到這種意境啦,但是我是很享受一個人走在路上,走錯路沒人罵你的逍遙,走錯路也許反而遇見桃花園的驚喜。這一趟走起來通常都會走上我兩個小時左右,這兩個小時的時光裡,我也可以思索很多我身邊的問題,或者我看到的某些事情可以在這個時候拿出來反芻一下。

不過其實最多的,還是我在欣賞台北市這個我好像很熟,其實又很不熟的地方。

說熟是因為我從小長在台北,活動的區域也大多在台北跑來跑去。但是即使如此,我這路痴加上方向痴也只不過是一個知道東西向有哪些路可走,南北向有哪些路可走的簡單程度而已。
很多騎機車或開車不會走的地方,反而是我現在覺得錯過了很多的地方。

我常常是鎖定東西或南北的某個方向後,專挑小巷子走來進行我的散步。好比說今晚我選擇從師大路往北走,但我穿往北向的路線,平常人可能走新生南路往北,我卻是選擇走青田街這種小路小巷,一路鑽來穿去的,金山南路裡頭的巷子也走了,一路亂走走到濟南路銜接到忠孝東路的地方。

原本有打算從那邊坐捷運回師大路,但是上了廁所之後發現腿力還不錯,就選擇走幾乎原路,沿著金山南路往南,可是卻是在金山南路平行的巷子裡面又是一路的鑽來鑽去的走回師大路那一帶,最後是我莫名其妙的在「45 Pub」這間店旁邊的巷子鑽出來。

你問我說我走了那些地方?我也不太清楚。
但是走的高興嗎?還不賴!

至少這一路上我看了不少大隱隱於市的豪宅,小公園,有氣氛的路燈,有活力的小酒吧小餐館這些。
這些我想是我平常即使經過這些地方我都來匆匆去匆匆不會注意到的小事情。但是在禮拜天或者某個放鬆的晚上,就這樣沒有太明確的目的的走著,卻讓我覺得是一種極為享受的樂趣。

也許這是野人獻曝,也許這是我孤僻的個性所選所喜,但是在禮拜天沒太多人在路上玩耍的台北南區的夜裡,懶得管師大路是不是要改成啥子南村,也懶得管我上次來還是中正紀念堂的民主紀念館,沒太多目標的走在大街旁的巷弄裡,我也許知道我往哪走,我也許不知道這巷子通往何處,但只要路走出去是那個我原本以為的大方向,即使不是,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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