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29, 2007

我果然只適合偷拍啊...

今天約了前主管與牽新車的屎考特在永康街吃東西,
先是我跟我主管一人拍了一次他的新車。
這是我拍的。

這是我主管拍的。

接著這是在那邊碰到的一個美女,我慣性的用S10可以旋轉的鏡頭拍的。
寄件者 S10的隨手亂拍


這幾張照片的品質說明了,我適合當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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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At 11:44 下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老王我勸你最好把自己的照片全部撤掉,我覺得很有可能哪天我會收到轉寄信『台北偷拍狂魔』然後裡面還附著你的大頭照。

我看到時候有哪個女生願意讓你了解

 
At 1:46 下午, Blogger 灌歪的香腸 said...

是是是...
小弟已經開始自我毀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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