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19, 2011

天災人禍多的現在,有與沒有比起來,還是有似乎好一點

最近有個體會,說是最近有點不貼切,應該說想法早就根深蒂固的埋在心理,只是經過了歲月的熟成與最近日本的大地震與核電廠輻射外洩後,變的具體一點。

認識我的人可能有不少都聽我說過我這人貪生怕死。

我說我自己貪生怕死一點都不會覺得臉紅或羞愧,因為事實如此。畢竟我覺得我沒有活夠,然後我也覺得很多事情,活著就有機會,死了就什麼都沒了不是嗎?

具體一點的說法來說,有些事情我覺得「擁有」會比「沒有」來的強。而我這強的意義,並不是出自於一種欲望或不滿足,而是這強的定義只是因為你多了一個「選擇」。

多了什麼選擇?多了一個因為你「擁有」了,所以能夠去做「沒有」的選擇。

我不太會形容這種觀念具體的部分,尤其是我想到若用金錢來說明,那就是鼓勵人人都有要當有錢人,因為你有錢了才能選擇沒錢這種說法...這樣似乎不太好。

或許用生死會是比較嚴肅比較貼切的例子。

例如什麼人有資格自殺?

答案很簡單,就是活人。死人都死了,還能再死一次嗎?又不是吃了航海王的黃泉果實,進了閻羅店還可以醜一的。

看來用生死真的比較貼近我自己當初的想法。看看最近這麼多的天災人禍(此時日本剛剛9.0的大地震還加上幅射外洩),若是我碰上了,我敢說當下我會是很有求生意志的人,但過了之後就很難說了。

這話怎說呢?

災難發生的當下,我不想死,就算核電廠在我面前爆炸我都會想活下去。因為我覺得若我就此死了,我不就看不到核爆之後的世界了嗎?我不就體會不到災難過後的世界了嗎?我不就沒辦法憑弔因災厄而逝世的親朋好友了嗎?

換句話說,若我活了下來,見到了核爆之後那悲慘的世界,體會到了末世後的人類社會,弔謁完了我所有的親朋好友之後,我也許會選擇自殺,因為我該體會過的一切,已經沒有遺漏,而且在那個時候,自殺會是一種只有活著的人才有的奢侈權利。

只是那時候去自殺當然也是一種浪費啦,畢竟活下來已經消耗了很多資源甚至是奪取了許多人的生命,花了這麼多成本到頭來還是選擇去死,有點血本無歸。

寫這篇沒什麼別的意思,只是希望最近天災人禍這麼多,有誰能不保證我寫的當下到我回家上網發文之間,富士山不會爆炸?台灣的車籠埔斷層不會又地震?我只是希望,人都能多保持一點求生的意志與信念,終究很多事情,死了真的沒機會沒搞頭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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