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17, 2009

算是發發牢騷吧

前一陣子為了消化年假,請了週四與週五兩天,想說連著六日,去輕鬆一下小小放個假。不過雖然假是放了,但放假前與放假後真是忙死我。

一如我一直以來的苦命,放假前,任何特別的假日前,我都會特別的忙碌。忙碌的原因也很簡單,就是我喜歡把工作上的事情都整理乾淨,交接好,或者說是緩衝好之後才去休假。

我不喜歡出門休假被召回,也很討厭讓我的同事在我休假其間代理我的東西在心裡罵我三字經。

台灣的辦公室文化裡面,有一種叫做「代理人」的荒謬行徑。這個荒謬的行為,原本立意甚佳,但是就一如所有被「西學中用」後的事情一樣,到了台灣後原本好的就變成爛的,而原本就爛的反而會變成至高無上的教條。

一直以來,我在部門裡面或者在辦公室裡面的角色,都有那麼一點特別,一種很低的重複性的角色。

我主要的業務是Flash相關的程式開發,次要的業務是去解決一堆介於設計與程式之間的灰色地帶的事情。

這樣的我,在前一間公司是完全沒有替代人選,直到我快離職前才有。而現在這間公司,運氣不錯算是勉強有這樣一位前輩是可以代理我的業務的。

但老實說,就算有人真的可以代理我的業務,我也不是很願意這樣拖累別人。

一來是我的業務在開發過程有我一貫的邏輯,別人也是。要去修改別人的東西,多少就必須先瞭解對方的邏輯與思維甚至是所謂的一種風格。這個時間花下去可多可少,但絕對不會是小事情。

二來是若有人接手我的東西拿去寫了新的東西,那等我回來,我是不是也是要花時間去瞭解別人怎麼寫的,幫我代理工作的人的風格呢?

基於以上兩個原因,其實我並不是很希望我的代理人,在我休假的時候真的倒楣被抓來改我的東西。

但是前面也說了,在台灣的辦公室裡面,代理人這件事永遠都是荒謬的。

荒謬在哪裡呢?

就是有一堆腦袋裡面裝豬油的管理高層,永遠都會說辦公室裡面相同角色的人不能同時休假,因為這樣會讓原本可執行的業務開天窗。

但是他們好像沒有想過,你們這些管理高層,真的有花錢去聘請兩個具有同質性能力的人,或者是說每一種業務都有兩個獨立的人力可以執行嗎?

這些腦袋裡面裝豬油的高層,通常都只會要求人事單位,要求單位主管,可以找進來擅長不同領域專業的人,但只需要一個,因為執行不同領域的業務的時候,只需要有一個有經驗的人帶頭指揮就好了。

所以,在台灣的辦公室裡面,還真的不會同時兩個人,同時擁有可以完全代理對方業務能力的人,因為腦袋裝豬油的高層只會覺得,一種領域一個人就好,他當頭其他人當手當腳這樣才會有效率。

那或者換一種看法好了,假設辦公室裡面真的有人有辦法從原本同單位但不同領域的業務狀態下,很猛的硬是把另外一個人會的東西都學會了呢??

這樣不就有人可以完全互相代理了嗎???

我覺得這真的又是想的更多了。第一是現在的職場中這種辛勤耕耘的人真的太少,第二是真的有這種辛勤耕耘的利害傢伙,一般公司治理原則下的薪資,根本也不可能留得住這種人。

話題扯遠了,其實我只是想說,休假前我為了盡可能的安排好所有工作不要衝突到,不要在我休假的時候出亂子,我又加班加的一塌糊塗,甚至是讓我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而對我來說更慘的是,休假回來的第一個禮拜一上班我就開始加班,一路加班到隔了一個禮拜的禮拜二我才算是稍微解脫喘口氣。而這中間會造成我加班的原因,卻又有75%不是出在我自己身上。

我除了偶而念念我不爽之外,其他的也沒什麼辦法,就是只能咬牙下去拼了,畢竟我手上的案子的特性與階段來說,通常若真的開天窗了,要把責任推到我身上其實是很容易的。

而我,其實很討厭遇見這種事情發生,我說的不是要我背黑鍋,而是案子搞到要有人出來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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