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經理都不經理了
等我想完再寫~
好吧,我想我算是想過一次來把這篇寫一寫好了。同樣的;這篇純粹是寫來酸人發牢騷的,沒什麼營養不想看就別浪費時間。
原本;我有一點想把標題下為「專案經理都不專案了」這樣子。但是後來想了一下,「專案」這兩個字比較不好假藉為動詞,雖然寫的是網路上的廢話,但是總不能忘了這個部落格有開來練文筆的用意,所以還是保留原題這樣好了。
回到「經理」這兩個字上,我們知道當作名詞這兩個字算是一種官銜。那麼用在動詞上自然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想說為「經營與管理」並不為過,無論你經理的事情多大或多小。
專案經理不同於一般公司的人事架構上的經理,就是專案經理是有專案在身的時候,才會因為專案的緣故取得原本不屬於自身的一些超越權限,好比說一個專案經理的確是有權力發個EMAIL就能要求專業部門主管來為了專案開會,就算主管不來,也得派出一個恰當的代理人來參與會議。
所以在我的觀念中,專案經理不管手上有多少案子,案子的成敗雖然總有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不同的結果,但責任與榮耀卻也都是專案經理自己該扛該拿的。
那麼一個專案經理,所謂的「不經理 了 」代表的是什麼意思,我想;就當作是完全的失職的意思吧。
起因也是在我前公司的某個大案子上。
案子的背景很簡單,國內某大傳產的內部系統介面更新與一些除錯,跟外部網路沒太大關聯,但是因為該公司世界各地都有工廠或分公司,所以多國語系也是介面更新的重點。
我記憶中,大約在2011年底,大概是九月份的時候我知道了這個頗大,相當難搞的案子。一個非常多人在用的內部網站,要重新設計他的操作介面與介面邏輯,甚至還有些功能性的東西恐怕得重新開發,我真的是當初略聞需求的時候就很有頭皮發麻的感覺了。
詳細的時間我不太記得了,好像那一年是九月中左右,我被抓進這個專案中,還開了一次行前會議,先佈達了一些客戶的資料與現況,還有討論一些客戶可能會提的問題。原本;我印象中週五這天,連我這種家裡蹲的傢伙都要被帶去跟客戶開會做一次很正式的專案kick off。
不過到了前一天,事情完全就不同了。
我去詢問當時參予這個案子最大的官,問說隔天週五幾點坐高鐵去找客戶,有可能連週六都要賠上去這種事情的時候,他突然的跟我說人員縮減,只有營運長指派的一位PM(專案經理)與一名企劃還有一位MIS隨行。
我當下突然有點愣住了,那個表情看在這位主管級的同事眼中也不令他意外,因為他跟我說,連他也不必去了,就不用太計較了...
我當然計較啊!!怎麼可能不計較呢...
因為事實上隔週我就知道,這個案子絕大部分的需求,很神奇很不可思議居然在一次的啟動會議中就被客戶給「談定」了?!
這麼大的案子,這麼多瑣碎的事情,怎麼可能一場會議就可以談定了?!
一堆跟技術有關係的東西,這位PM跟企劃這麼厲害懂這麼多領域的事情一次就可以不必我們專業人員上場或諮詢就可以搞定囉?!
我想太多了,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一位有資訊背景的PM不會厲害到客戶以早期php為基底架構的網站,怎麼導入新的物件導向。一位有設計背景的企畫也不會知道用Table為排版主要語法的網頁,怎麼調整為Table less的新格式。最倒楣的還是一位只管機器的MIS莫名其妙的被帶下去看客戶的機器的狀況,而且重點是客戶的機器的維運廠商根本就不是我前公司。
這個案子失控是必然的。
案子一口氣談完,沒有會議紀錄,也沒有召開應當參與的人員的佈達會議告知會議上的結論。也沒有人建立排程表,也沒有明確的檢查點,但是客戶要的驗收進度卻寫的死死的毫無討論餘地。
從客戶那邊帶回來了什麼資料什麼原始檔,沒有多少人知道。客戶對於設計的要求,也沒人能具體的回答出來,客戶對於網頁的要求,也回答得很含糊。客戶能給的資源,有如是奢求。
例如客戶希望有個特殊功能的操作介面要能夠達到相當高規格的跨平台,要能在PC上的IE 7/8/9、Fire Fox 、Chrome 、Safari 間都能相容,同時在不做另外版本開發的前提下,同一個功能的操作介面還能要在iOS 與Android 等兩大手持裝置上照跑不誤,甚至我後來知道的是在備忘錄(從沒看過)上寫的是,該功能要能在所有的手持裝置產品上運作。
這個跨平台的大東西跟我有關係,但是我做得出來嗎?老實講我做出來的機會低於10%吧我想?!但最妙的就是至跨平台的大東西,我們有去開會的企劃跟PM居然從來不找我討論,而我明明幾乎就是施工的唯一人選(雖然最後的確不是由我製作,但還是很扯)。
找誰?找我主管去了。幾乎每次有新的想法,或自以為從網路上找到什麼可行性的辦法就會跑去找我主管討論,也好在我主管有在玩iOS的東西,也聽過不紹這類跨平台需求的謬論,因此幾乎也每次都讓他們被打槍回位子去,後來甚至扯到PM人都不見去了,只剩下這位企畫還在傻傻的每天在那邊找他覺得可行的做法。
PM人呢?老實說我不知道,因為他可能身有要務常代表公司出門,我見到他的時間真的不算多,而且他找我們討論這案子的時間也更少。
時光不為任何人停留或變的緩慢,終於這案子開案會議後的一個月,有些事情終於得醜媳婦見公婆了。
第一個知道的就是,大約45天之後就是客戶要求的第一個驗收階段...居然不是檢查點,直接是驗收,昏倒。
而此時這案子...
客戶的檔案在哪? 無人知曉。
有沒有跟客戶要一份DB裡面的資料來測東西? 沒人知道。
由於後台程式跟前台網頁都要改,測試站架了沒? 沒有。每個參與的工程師電腦裡面自己架一個跑,到時後版本不同步等死。
客戶總共有多少畫面要改? 有算但是少算了1.5倍。
那個跨平台的大東西誰寫? 有人寫,但這位仁兄原本是寫JAVA Swing的工程師,要求他從頭開始用Flex架構開發Flash真的辛苦他了。
還要搞清楚一件事情,這所謂的大約45天後的第一個驗收階段,原本是不至於這麼短這麼緊湊的,因為離開案會議到第一階段驗收,其實有兩個多月,只是有幾乎一個月的時間,就這麼被PM與企畫拿去不知道幹什麼浪費掉了。
後來還更扯了,原本的這位PM,不知道是燒了什麼好香(個人意見:國王人馬),居然可以跟後來加入一個管後台程式為主的小組長工程師說:
這案子我是先替你管的,現在你駐點結束回公司了,我就還給你了。
我並不是特別愛拿案子來修理我的前同事們,而是總是因為這些特別有困難障礙的案子裡,我會看到一個人真正的模樣啊。
標籤: 說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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